科技日報記者 韓榮
1月15日,記者從山西省科技廳獲悉,《山西省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日前正式印發。
《辦法》以制度規范全省最高層次科技創新平臺的建設運行,明確省實驗室作為全國重點實驗室后備力量的戰略定位,為山西能源轉型、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科技動能。
《辦法》明確,省實驗室建設將遵循“需求導向、統籌規劃、開放協同、支撐發展”原則,聚焦國家及山西重大戰略需求,開展基礎研究、應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,突破關鍵核心技術,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。作為山西科技創新體系的“頂尖陣地”,省實驗室將承擔起集聚高端人才、共享科研資源、深化產學研協同的重要使命,助力解決產業發展中的“卡脖子”技術難題。
在建設標準方面,《辦法》劃定了明確“門檻”。需具備國內領先的研究水平和跨學科協同攻關能力,固定科研人員不少于75人,實驗室面積達3000平方米以上,儀器設備原值超3000萬元,同時建立科學完善的管理運行機制。建設流程將嚴格遵循“成熟一個、啟動一個”原則,經方案編制、審核論證、省政府審議等環節后立項,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,驗收合格后進入運行期管理。
記者注意到,此次《辦法》印發給出真金白銀的支持。建設期與運行期省實驗室每年均將獲得1000萬元省級財政專項經費支持,運行期經費還將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動態調整。同時,依托單位每年配套支持不低于1000萬元,鼓勵通過社會資本合作、捐贈資助等方式拓寬經費渠道。此外,省實驗室自主立項項目經論證審核后可納入省科技計劃體系,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后還將獲得省級配套支持。
人才隊伍建設是《辦法》的核心亮點之一。實驗室將建立市場化用人機制,實行固定人員與流動人員相結合的模式,固定人員原則上僅在1個省級科技創新平臺任職。同時明確實驗室主任每屆聘期5年,累計任職不超過2屆,且主任、副主任中需配備45周歲以下科研技術骨干,強化青年人才培養力度,構建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動機制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辦法》破除了“唯論文、唯職稱、唯學歷、唯獎項”傾向,以成果質量價值、應用貢獻成效、資源使用效率和產業支撐作用為核心評價標準,實行年度考核與定期評價相結合的機制,考核結果分為優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檔。同時建立“有進有出”的動態管理機制,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將限期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銷,確保省實驗室建設質量。
《辦法》還創新設立容錯機制,尊重科研規律,鼓勵創新探索,對實驗室經審定的改革創新舉措予以免責,營造寬容失敗、潛心研究的學術氛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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