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日報記者 代小佩
1月7日,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交通運輸部發布《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推進水上“一站式”解紛中心建設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據悉,這是首次通過執法司法協作的方式,在全國范圍內體系化構建水上“一站式”多元解紛機制。
《意見》提出了六項具體任務。
一是強化源頭預防,通過深化進碼頭、進船舶、進企業、進學校“四進”走訪,聯合開展普法與風險預警,開展多領域研究,著力消除影響矛盾糾紛化解的制約因素,提升海事執法司法協作水平。
二是突出調解優先,通過多平臺調解入口,構建“調解挺前、訴訟兜底”的分層模式,調解范圍覆蓋多類糾紛領域,做到能調則調,應調盡調。
三是提升調處效能,定期組織調解員培訓,探索建立“主動履行為主、司法確認保障、信用激勵約束”機制,及時發布典型案例,用好法答網、人民法院案例庫等平臺資源,以案釋法增強群眾認同。
四是優化功能布局,科學規劃水上“一站式”解紛中心布局,依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場地推動水上“一站式”解紛中心建設,努力實現群眾化解矛盾糾紛“最多跑一地”。
五是深化信息互通,建立交流機制,實現可公開海事監管數據與司法審判數據的共享互通,便利特定數據查詢,服務糾紛化解工作。
六是加強人才培養,推動執法司法人員交流互鑒、同堂培訓,吸納多類調解資源,合作培養兼具海事治理經驗與較高法律素養的高端復合型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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